芙蓉区新聘社会观护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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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任的社会观护员获发聘书。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佳婧 摄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佳婧 通讯员 江赞成 孙红梅)为进一步深化芙蓉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成效。6月15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组织召开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社会观护机制推进会。区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负责人刘汉祥,共青团区委书记谢况翟,区妇儿工委办主任、妇联副主席谭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加波,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黄宁及芙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永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汉明参加会议。会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朝晖主持。
曾永清全面总结回顾了芙蓉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社会观护机制实施情况,通报了社会观护工作的两件典型案例。今年来,区法院与区妇联、团区委创新性地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社会观护机制,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社会观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省内率先启动社会观护机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司法和社会联动的工作合力,在充分听取未成年人意愿基础上,协助法庭查明事实,推动加强调解,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3月2日社会观护机制启动仪式以来,芙蓉区已运用该机制顺利办结两起离婚纠纷案件。其中一起对被关押父母离婚纠纷案中,两名社会观护员通过走访,就小孩的既往被抚养情况、健康状况、学习情况及原被告的抚养条件、未成年子女本人意愿等作了调查。形成了一份详细充实的社会观护调查报告,让两个小孩在父母被关押期间,均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该起案件的圆满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上,参会领导为第二批新聘任的23名社会观护员颁发了社会观护员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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